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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柳州市就业见习管理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06-29 16:54   

各县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10号),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以下简称桂人社规〔202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249号,以下简称桂人社函〔2021〕2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柳州市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3号)有关规定,现对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管理就业见习基地

(一)新设立的见习基地管理

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工作,要突出“优中选优”原则。要结合当地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和就业见习基地存量等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或重点企业)、就业见习岗位技术含量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申报单位。

1.拟设立就业见习基地的市级事业单位、各城区(不含柳江区)的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设立,其他拟设立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见习基地统筹管理工作,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设立的见习基地,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其同意设立的见习基地。

2.就业见习基地有效期2年,除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外,有效期内未接收见习人员、或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开展见习人员招募工作的,有效期满后2年内不得申请设立见习基地。

3.除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外,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应有10人(含10人)以上稳定就业的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连续参保6个月及以上),应有符合条件的带教指导老师3人以上(含3人),带教老师应具备3年以上就业见习岗位的工作经验且在本单位参保满3年以上。

(二)原已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管理

本通知下发之日前,设立有效期满2年的基地,如拟继续设立的,按第(一)款重新申请设立;设立有效期未满2年的基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开展年度核验工作,柳江区自行开展年度核验工作,核验通过的,按第(一)款归口管理。2024年起,年度核验工作由归口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2023年年度核验要求另行通知。

二、丰富优质就业见习岗位来源

市、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商本级商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特点,鼓励一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申请设立为见习基地。会商本级教育、民政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鼓励一批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申请设立为见习基地。

三、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和备案要求

就业见习基地应多渠道发布见习岗位招募信息,招募信息原则上要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公众号和广西人才网就业见习频道同步公布。就业见习基地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归口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在岗见习人员名册。未经公开程序招募、未按规定报备的就业见习人员,不得申请见习补贴。

四、科学开发岗位,提高见习质量

(一)开展就业见习,主要目的在于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就业目标。见习基地开发的就业见习岗位,必须紧扣其单位经营范围,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且与招用就业见习人员所学的专业相匹配,能较好地帮助见习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和就业能力。

(二)每个就业见习人员必须指定一名带教指导老师,并在就业见习协议书中说明,带教指导老师变更的应作书面补充协议。同一带教指导老师同一时段指导的见习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见习基地应努力提升见习效果,及时与见习期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提高见习留用率。

(四)鼓励设立就业见习基地的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在有岗位空缺时,对符合单位要求、表现出色的见习人员,酌情吸收为编外聘用人员、社区正式工作人员。

五、全面从严管理,加强监管

(一)就业见习基地要加强自我管理。要按照要求严格做好就业见习人员的考勤、生活补助发放、技能培训、安全培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的自我监督检查。严格杜绝出现“吃空饷”“套补贴”等现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见习人员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服装费、培训费。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基地资质核验工作,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及各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走访就业见习基地、访谈见习人员等日常巡查工作,指导就业见习基地规范开展见习工作,宣传有关就业政策,重点排查虚假见习骗取补贴、就业见习基地要求见习人员私下退回生活补助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见习人员权益。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就业见习基地及时予以制止警告,对存在骗取、套取见习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就业见习基地,坚决予以取消、摘牌,申报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再申请享受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六、补贴申报要求

(一)本通知下发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产生的就业见习补贴,向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申领见习补贴。

(二)本通知下发后设立的见习基地,按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向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和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就业见习补贴。其中,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管理)的就业见习基地,将补贴材料报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核后将材料报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申领见习补贴。

七、其他

(一)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有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三)各城区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设立程序可参照市本级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设立程序自行制定。

(四)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自行制定本辖区就业见习管理细则,也可以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772-2827582。

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772-2866870。

城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2-2821682。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72-3162247。

柳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2-2150915。

柳北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2-2836256。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72-7212460。

柳东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2-5305535。

阳和工业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2-2927921。


附件:

1.2023年柳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任务分配表

2.柳州市市本级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设立程序

3.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公开招募程序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2023年柳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任务分配表

序号

县  区

募集见习岗位数

1

鱼峰区

200

2

柳南区

200

3

城中区

200

4

柳北区

200

5

阳和新区

50

6

柳东新区

50

7

柳江区

300

8

柳城县

300

9

鹿寨县

300

10

融安县

300

11

融水县

300

12

三江县

300

合  计

2700


附件2:柳州市市本级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设立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市级事业单位、各城区(不含柳江区)的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将下列申请材料提交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1);

(二)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核原件)。属分公司申请的,还需提供总公司同意申请见习基地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单位制定的就业见习工作制度(包括就业见习对象、期限、待遇、带教计划、日常工作管理等)。

(四)提供符合条件的带教老师个人履历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审核

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在收到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核,在初核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送受理初核结果,并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初核的单位开展审核。

三、公示及认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通过本部门官网或公众号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不成立的,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

附件:2-1.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附件3: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公开招募程序

一、就业见习基地于每月10日前向管理所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招募汇总表》(附件3-1);

二、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当月12日前,将汇总后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招募汇总表》报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三、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于当月15日前汇总全市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招募汇总表》,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公众号和广西人才网就业见习频道同步公布。

附件3-1: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招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