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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上台阶

  发布日期: 2019-02-28 18:34   

2019年2月25日上午,在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某某不服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作出的无视同缴费年限确认行政诉讼案件。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作为复议机关维持了市社保局的行政行为,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市人社局副局长全必清、市社保局局长张永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重要制度,市人社局坚持以行政复议为手段,对下级机关行政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和行政监督。复议机关出庭应诉是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之一,通过应诉搭构了行政审查与司法审查的桥梁,对于规范行政复议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大的作用;对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最大化的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通讯员:覃春秋、梁倩     摄影:何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