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人社发〔2018〕161号 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慰问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的慰问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对2019年春节慰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遴选条件
(一)我市市属困难企业(参照2018年慰问范围,不含县、城区属及下放城区管理的企业)中的困难离退休人员或在职困难职工;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困难退休人员。上述两类慰问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人均月收入605元(含605元)以下的低保家庭(即特困慰问对象);
2.家庭人均月收入606元-1089元(含1089元)之间的低收入家庭(即困难慰问对象);
3.因患重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即重病家庭慰问对象)。
(二)2019年2月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二、慰问标准
慰问对象补助标准待与市财政局协商后另行下文通知。
三、工作安排
(一)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困难失业人员慰问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
(二)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困难退休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城区进行调查统计。各城区人社部门应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安排困难退休人员调查摸底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并公示慰问名单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各城区负责春节慰问事项,包括物资采购和发放,在保持发放物品数量、品种和品质不变的基础上,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慰问物品采购价。补助金和慰问品发放时间由各城区在2018年春节前自行安排,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一调整预算。
(三)市属困难企业中的困难离退休人员和在职困难职工春节慰问范围统一按照2018年办法处理,由各企业进行调查统计并公示,于2018年12月20日将慰问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其他
(一)重病标准各城区可参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7〕60号)或根据城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未列入此次慰问范围的单位,可参照本次慰问标准慰问本单位的困难职工。
(三)已列入此次慰问范围的困难党员,市委组织部不再重复进行慰问和补助。
(四)各城区于11月23日前填写附件1表格将负责2019年春节慰问工作的联系人反馈到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邮箱(lzjycjk@163.com),联系人:黄维 2827582。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 州 市 财 政 局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1
2019年春节慰问工作联络人回执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电话 |
附件2 市属困难企业特困职工、退休人员及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家庭情况表 | |||||||||||||||||
填表单位:(盖章) 收入以元/月为单位 | |||||||||||||||||
职工 |
性别 |
年龄 |
在职或离退休 |
是否党员 |
上年是否得过补助 |
家庭详细地址 |
家庭人口数 |
家庭经济总收入 |
家庭人均月收入 |
家庭困难主要原因 |
配偶情况 |
申报困难等级 | |||||
合计 |
其中 |
配偶姓名 |
工作单位 |
是否在职退休或失业 | |||||||||||||
个人收入 |
配偶收入 |
其它收入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填表说明:
1、申报困难等级分为:特困、困难和重病三个等级,特困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605(含605元)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困难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606元— 1089元(含1089元)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2、“家庭人口数”是指与供养对象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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