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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技术等级培训鉴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11-04 17:32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鉴定工作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范畴,不再组织专场鉴定(考试、考核),各相关人员可到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见附件5)申报鉴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流程见附件1;

二、本职业技能鉴定不组织专项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参加鉴定前的培训。柳州市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机构见附件6,六县考生也可在本县内选择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三、未列入鉴定所(站)范围的职业(工种),在具备条件(有对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题库、考评员和合格的鉴定场地、设施、设备)的情况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总后,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鉴定工作。

联系电话:2615931,2617530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范围、条件和流程.doc

附件2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doc

附件3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在职职工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4部分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申报条件表.doc

附件5柳州市行政区域内合格鉴定所名单.xlsx

附件6柳州市职业培训机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