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柳州劳人仲字〔2025〕第2782-2787号)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5-12-2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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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唐利露等6人与被申请人柳州真微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号:柳州劳人仲字〔2025〕第2782-2787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柳州劳人仲字〔2025〕第2782-1号、第2782-2号仲裁裁决书、柳州劳人仲字〔2025〕第2783-1号、第2783-2号仲裁裁决书,柳州劳人仲字〔2025〕第2784-1号、第2784-2号仲裁裁决书,
柳州劳人仲字〔2025〕第2785-1号、第2785-2号仲裁裁决书、柳州劳人仲字〔2025〕第2786-1号、第2786-2号仲裁裁决书,柳州劳人仲字〔2025〕第2787-1号、第2787-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柳州劳人仲字〔2025〕第2782-1、2783-1号、2784-1、2785-1、2786-1号、2787-1号仲裁裁决书(非终局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上述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柳州劳人仲字〔2025〕第2782-2、2783-2号、2784-2、2785-2、2786-2号、2787-2号仲裁裁决书(终局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上述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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