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广西杭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6-10-15 16:00  
广西杭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杨胜利的工伤认定申请,杨胜利主张2025年2月25日下午,在你公司承包的“年产200万件制剂生产线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技改扩能搬迁项目”工作期间,15时10分左右拿电锯锯板的时候,不慎被电锯锯伤左手腕,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创伤性桡动脉断裂,左前臂正中神经断裂,左腕肌腱损伤,左腕部开放性损伤,左腕舟骨骨折,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我局已于2026年9月22日受理该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认为是工伤的,由你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你单位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现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柳工伤举证字〔2026〕125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举证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单位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我局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文书领取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905室工伤保险科
联系方式:0772-2835398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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