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重庆三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6-03-31 16:01  
重庆三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郭凤玲的申请工伤认定,其主张是你单位的职工,受你单位安排在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90号红星欧丽商场担任保洁员。郭凤玲陈述其于2025年9月25日骑电动车上班途中,7时12分在柳州市柳北区新何村附近路段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经医院诊断为:右踝关节开放性骨折,右足部软组织撕脱性骨折,头皮裂伤。经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北大队认定,郭凤玲在事故中无责任。我局已于2026年3月10日受理其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认为是工伤的,由你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你单位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现因你单位拒收《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柳工伤举证字〔2026〕22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举证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单位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我局将根据郭凤玲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文书领取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905室工伤保险科
联系方式:0772-2835398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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