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柳州市煦升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6-02-12 18:00  
柳州市煦升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韦云访向我局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其于2023年11月25日在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新桥大道30号智能装备产业园7栋工作期间,15时10分左右去货架上层拿灰色座椅靠背时,不小心从货架上摔下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右桡骨小头骨折。我局已于2026年1月20日受理其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认为是工伤的,由你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你单位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现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柳工伤举证字〔2026〕7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举证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单位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我局将根据韦成朝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文书领取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905室工伤保险科
联系方式:0772-2835398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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