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柳州市恒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5-11-04 14:58  
柳州市恒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罗以屋向我局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其于2024年1月22日在你公司甘蔗场吊成捆甘蔗时不慎被掉落的甘蔗砸伤,导致左尺骨鹰嘴骨折、左肘关节扭伤(韧带损伤)、左足舟骨骨折、左骰骨骨折,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由你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你单位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现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柳工伤举证字〔2025〕111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举证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单位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我局将根据罗以屋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文书领取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905室工伤保险科
联系方式:0772-2835398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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