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发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现将我市2025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方式
采取依申请办理的方式开展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申领工作。
二、申领注意事项
符合申领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按要求提供申领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经办网点申报。
(一)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需提交以下资料申报
1.《稳岗返还申领表》,原件一份;
2.《劳务派遣单位人员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原件一份;
3.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一份;
4.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资金分配协议,原件一份;
5.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书面承诺书,原件各一份;
(二)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需提交以下资料申报
1.《稳岗返还申领表》,原件一份;
2.《劳务派遣单位人员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原件一份;
3.劳务派遣单位书面承诺,原件一份;
4.如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劳动者,即开展外包业务的,需提交外包合同复印件一份。
注:1.相关表格及材料模板可登录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uzhou.gov.cn/)下载或微信搜索“柳州社保码上通”小程序进行下载。
2.资金分配协议和书面承诺内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26号)。
(三)办理流程
1.登陆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查看申领要求;
2.确认知悉资金用途;
3.确认是否申请稳岗返还;
4.确认成功提示“贵单位稳岗返还最终以办理结果为准”;
5.从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填写申报需提交资料;
6.携带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经办网点申报。
三、加强资金发放后监管工作
对资金发放量较大的劳务派遣单位,通过采取约谈了解、现场实地指导、抽访用工单位用工情况等方式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人社部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预防资金使用出现偏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工作要求
各城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具体经办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发放工作,但工作需要时,应积极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推进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2814706
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科:2621607
附件:1.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2.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3.劳务派遣单位申领稳岗返还补贴需提交资料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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