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数据年度结转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12月30日将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数据的年度结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项业务暂停办理时间
1.12月25日16时起,各银行(社区)代收网点停止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预缴2017年度保费的缴费业务;微信缴费方式也同时暂停;
2.12月26日18时起,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办理当前年度(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手续;
3.12月30日18时起,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如参保登记、停退保、变更等);12月31日0时起,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使用所有社会保险信息系统;
4.12月31日10时起,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居民医保收费系统暂停使用,各定点机构必须停止所有居民医保收费业务并退出居民医保收费系统的门诊和住院收费模块。
二、系统数据切换时间
1.2016年12月31日12时至2017年1月1日7时30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切换;
2.2017年1月1日7时30分起,各定点医疗机构恢复使用居民医保收费系统;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恢复使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各银行网点、社区、微信缴费恢复收缴2017年度保费业务。
三、结转期间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方法
(一)在2016年12月31日10时前出院的,以及已出院尚未结账的参保人员,应在12月31日10时前将费用结清。2017年1月1日后再结账的,按照新年度的相关标准结算,费用计入新年度;
(二)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2016年12月31日10时前不能出院,需跨年度住院的,可在12月31日10时前结清之前的住院医疗费用。之后的住院费用到实际出院时再按新年度的相关标准,作为一次住院结算,参保人员应支付相应的住院起付标准,也可在2017年度一次结清。
年度结转期间相关业务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3815615、3810579
东软公司:3810579
市社保局:
城乡居民科 2829729、2803056
医疗待遇科 2836357
基金科 2824139
定点管理科 2867765
信息统计科 2814266
各县社保业务请咨询县社保经办机构。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