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季度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场地水电补贴名单公示(第一批)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0-10-20 10:5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4〕41号)及《关于印发〈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柳人社发〔2015〕67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下列企业符合申报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场地水电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如发现有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联系电话:2827582。
附件:1.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场地水电补贴条件
2.2020年二季度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场地水电补贴公示名单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
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场地水电补贴条件
一、补贴对象:在我市注册登记成立、经批准入驻我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入孵企业(项目), 主要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成立的经营主体,这类经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址需在创业孵化基地地址内;
2.入驻时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 2 年;
3.注册资本不超过 300 万元或从业人员不超过 100 人;
4.入孵企业(项目)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培育时间一般不超过 2 年。
二、补贴标准:补贴最高不得超过 1300 元/ 户/ 月(两项合计),未达 1300 元/ 户/ 月的,据实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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