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政策理解,现解读如下:
问:《通知》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3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202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结合国家、自治区新一轮就业促进政策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就业政策覆盖面、优化补贴流程,故对原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形成新一版《通知》。
问:《通知》相比之前,有什么重大的变化吗?
答:一是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要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年限合并计算。二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被限制为3类:1.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2.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3.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问:社会保险补贴核定年限怎么计算?
答: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核定补贴期限,根据当时适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可按已核定的期限享受补贴,如变更了享受补贴情形,已核定的补贴停止享受。2025年1月1日后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按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执行,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属于再次按程序安置公益性岗位的特殊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执行。
(一)可继续享受补贴的情形
如:林某某,女,1980年3月生,属于就业困难人员,2022年7月首次由A企业申报林某某的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核定享受期限为36个月,A企业补贴享受18个月后林某某从企业离职,2024年1月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核定享受期限为36个月,则林某某补贴享受期至2026年12月。若林某某2024年12月从A企业离职,2025年3月1日后,林某某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因变更了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类型(由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变更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按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重新核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因林某某 2022年7月-2024年12月已享受30个月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根据“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的规定,重新核定林某某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为6个月。
(二)停止享受并重新核算补贴的情形
赵某某,女,1981年5月生,属于就业困难人员,2022年1月B企业吸纳赵某某,B企业申报赵某某的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核定享受期限为36个月,2024年1月起C单位安置赵某某为城镇公益性岗位,2024年12月底赵某某从C单位离职,2025年3月起赵某某实现灵活就业,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因变更了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类型(由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变更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按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重新核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因赵某某2022年1月—2023年12月已享受24个月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024年1月—12月已享受12个月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两项补贴累计超过3年,根据“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的规定,重新核定赵某某不再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问: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如何衔接?
答:补贴所属期为2024年12月31日(含)前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9号)文件规定的,继续认可其核定享受的补贴期限,补贴标准按《关于调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柳人社规〔2024〕2号)执行,但申领2025年度及以后年度补贴时,不再认可柳人社规〔2022〕9号列举的灵活就业岗位(工种),灵活就业情形和补贴标准按《关于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柳人社规〔2025〕 号)要求执行,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除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市本级和各城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外,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2.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参照执行。
问: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怎么计算
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明确,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两项补贴期限指毕业之日起2年内:更换单位或转为灵活就业的、灵活就业转为单位参保的,可按规定享受。
如:李某某,男,2024年6月28日本科毕业,则李某某符合离校2年内的时间为2024年7月-2026年6月。如A企业于2025年1月吸纳李某某就业,则A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2025年1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李某某失业,2月到B企业工作,则B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2026年2月-2026年6月。若李某某从A企业跳到B企业就业、中途无失业再就业情形,则不属于离校2年内未就业状态,B企业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李某某个人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间为2024年7月-2026年6月,如李某某2025年3月提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其补贴享受期为2025年3月-2026年6月。
问:涉及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与补贴期限如何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核定享受补贴期限至原法定退休年龄,如因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延迟退休的,可延长享受至延迟法定退休年龄:2025年1月1日起申请以上补贴的,按照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核定享受期限,
如:吴某某,女,1973年6月生,首次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从2023年7月开始,按原法定退休年龄核算,可享受补贴期限至2028年6月。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后,其最晚可能到2029年5月退休,补贴享受期限最长可延长至202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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