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为就业困难提供各类就业帮扶,特别是对就业困难人群开展了积极就业援助,在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发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托底就业帮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22年1月,自治区下发新一轮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就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亟需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服务工作。
二、文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
三、出台的必要性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为就业困难提供各类就业帮扶,特别是对就业困难人群开展了积极就业援助,在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发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托底就业帮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22年1月,自治区下发新一轮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文件,政策较上一轮政策有所变化,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就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服务工作,已经非常必要和迫切。
四、起草过程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实践经验,草拟了文件,并于4月14日征求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意见,同时在局官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针对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修改。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公益性岗位开发三个事项
一是开发范围:公益性岗位分第一类岗位和第二类岗位,第一类岗位主要由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机构等非经营性单位开发,第二类岗位主要由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经营性单位开发的服务类岗位。
二是援助对象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是明确2类不得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情形。
(二)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及补贴标准
(三)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服务提出六个要求
一是明确根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的要求,公益性岗位实行全市市区数量总体控制
二是明确管理分工,各司其职。明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各自职能。
三是进一步简化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审批流程
四是对岗位提出空缺的处理
五是要求执行公益性岗位公开、公示制度
六是明确按“谁用人,谁管理”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加强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
(四)对补贴申报流程进一步明确
(五)做好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服务
(六)明确了公益性岗位资金来源
(七)加强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