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进一步做好柳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08-29 14:21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柳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政策理解,现解读如下:
问:《通知》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我市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三年百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至2022年4月,我市共认定就业见习基地446家,在岗的就业见习人员已超过1900人。随着就业见习基地的增加及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的增多,加强管理已成为就业见习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的管理,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国家、自治区新一轮就业促进政策,在总结历年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通知》。
问:《通知》印发前已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要重新认定吗,是否可以继续开展就业见习?
答:《通知》印发前已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不需要重新认定,但已经达到或超过见习基地设立期限的,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重新认定。开展就业见习须先按《通知》要求办理岗位备案,备案后的见习岗位才可能对外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并按规定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问:《通知》相比之前的管理,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一是就业见习岗位设置要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就业见习岗位先备案后使用;三是对申请就业见习岗位但不合理使用或者连续留用率低的不再允许申请就业见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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