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内容
《柳州市大力培育“龙城金蓝领”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对六项金蓝领认定和奖励政策的申报程序和材料做了详细说明,简化申报程序,指导各企事业单位高效申领奖补。
(一)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技能人才奖励。该奖励指《若干措施》发文之日(即2018年11月20日)后取得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且与驻柳或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效期为3年以上,并工作12个月后,以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二)技能大赛获奖配套奖励。该奖励提及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指由三级人民政府主办、由多家单位联合人社部门共同主办或者由人社部门单独主办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生产和经营工作实际开展的、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的群众性竞赛活动。“1:1的比例配套奖励”仅指奖金,如,自治区级数控技能大赛一等奖5000元,则配套奖励5000元作为柳州市的奖励。“派多人参赛获奖的企业,按照赛事等级确定奖金,不因人数累计计算”指多人参加同一赛事并获奖,按照赛事等级确定企业奖励标准。
(三)“龙城技术能手”奖励。该奖励根据每3年的发文要求申报,主要面向生产一线岗位的技能人才,以技术技能成果为主要考量条件。
(四)国家、自治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奖励。该奖励根据每2年的发文要求申报,由市人社局不定期按照项目产出要求对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五)国家、自治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奖励。该奖励根据每2年的发文要求申报,由市人社局不定期按照项目产出要求对国家、自治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六)高技能人才达比例奖励。该奖励提及的高技能人数指获得高级工以上的职工人数,技能人才指该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技能岗位的职工,管理岗位职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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