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编制《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实施办法》和配套文件执行等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11-20 12:00  
一、政策背景
2018年初,区人社、财政厅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该文在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职业资格做了调整,我市拟出台新的贯彻实施办法。
二、文件架构
主体文+配套文结构。主体文主要表达资金支出原则、标准和范围,由人社与财政联发;配套文主要表达过程管理和补贴申报流程,由人社发文。
三、文件内容
(一)主体文——《培训鉴定补贴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1、明确财政、人社及3个经办机构的职责分工;
2、调整培训管理机制。对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技师和高级技师等培训,按原有定点机构培训模式执行;取消了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招标办法,按原有定点机构管理模式执行;
3、明确补贴对象条件(第6条)、分类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第7条)和补贴办法。与以往不同的有:(1)实行先垫后补,个人申报的直补个人,培训机构申报的拨付给机构(第9-10条);(2)新增项目制方式,向定点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项目(第7条第五项)。
4、管理、监督和处罚。
(二)配套文——《定点机构管理说明》《补贴申报工作规范》基本与2017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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