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柳州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48号),市人社局结合柳州市实际,综合当前柳州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起草《柳州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
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508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0.2%,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968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3.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37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9.5%;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8995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19.5%;城镇登记失业率在自治区控制线4.5%以内。
尽管我市的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比如企业招工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难等就业结构性的矛盾依然存在,部分大学生毕业后即面临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因年龄偏大技能低下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而生存艰难,新业态的就业亟待扶持等等。面对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和新挑战,我们必须把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48号);
3.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柳政办〔2017〕125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共十九条:
第一部分: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分为“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共4条。
第二部分: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分为“加快建设创业载体、加大创业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发展”共4条。
第三部分: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分为“扶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稳妥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开展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共6条。
第四部分:加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
分为“强化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组织实施”2条
第五部分: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分为“强化各级责任、重抓政策落实、加强统计研判”共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