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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看病拿药可以报销吗?怎样办理?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动12333组  |   发布日期: 2020-08-03 09:00   

 柳州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经专家审核符合门诊慢性病待遇确认标准并办理审核手续的,在个人账户使用完并支付起付标准费用后,到所选的门诊慢性病治疗机构购买规定的门诊慢性病药品,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如何办理:参保人员符合门诊慢性病待遇确认标准的,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柳州市定点医院医保办公室。(具体名单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xlz.lss.gov.cn)
申报材料包括:(一)《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表》,原件1份;
(二)与所申请病种诊断相符疾病诊断证明,原件1份;
(三)与所申请病种诊断相符的相关医院治疗经过及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等,验原件;
(四)按疾病的确认标准提供相关检查报告,验原件;
注:所递交材料需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涉及医院出具的材料均需加盖医院相关业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