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发[2012]274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由于目前国家对《社会保险法》相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配套政策尚未颁布实施,经研究,现就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国家颁布实施统一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标准政策之前,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