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来电咨询,他在单位已经工作了2年多,2008年11月30日第二份合同就要到期,单位和他都有意续签合同,请问他可以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么?
发布日期:
2009-12-25 09:22
答复:《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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