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在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
2009-12-25 09:17  
答复:用人单位需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由编委批准建立的批文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批文(提供复印件一份);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提供复印件一份);3、单位基本情况报告(其中内容包括单位建立的时间、经营状况、在职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工资总额等);4、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报表及财务决算报表;5、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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