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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发〔2022〕65号 关于申报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7 18:06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柳州市“一包方式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柳州市本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0年以来培训数据补录工作

一包方式管培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工作领导小组”)依托柳州市培训管理系统,对各单位2020年以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线上检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在开展培训前五个工作日未上报培训包审核、发布培训项目、培训报名审核等信息数据,并未经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以上内容已开班培训。二是部分单位培训后补录系统信息审核时,存在实际培训内容与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培训计划内容不一致(如更改培训方式、市外培训选择的承办机构不在柳州市干部培训基地名单之列等)。三是部分单位培训结束五日内未完成学员签到、教学信息、结算金额等信息数据填报工作。四是部分单位未在当年度组织执行培训计划。

根据以上问题,请各主管单位统筹直属单位于20221231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对2020年以来已开展培训数据的补录工作。补录的要求:一是补录内容为培训包审核、发布培训项目、培训报名审核、学员签到、教培管理、结算金额等六个步骤信息,以上每一个信息缺报将视为未完成。二是未在当年度组织执行培训计划的单位必须在系统相应的“培训包附件”上传盖章版的情况说明。三是各单位可登录系统在培训统计报表版块的“单位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自行检查补录完成进度。四是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完成培训项目数据的补录工作。

二、做好2023年度培训申报工作

为顺利开展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计划的申报工作,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有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申报

请各主管单位(含二层单位,以下类同)于202285日前,通过系统上报2023年度本单位培训计划,两种申报方式:1在系统的页面线上填报;22023年度培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或系统中下载),再上报系统。培训计划申请表中“预算单位代码”的填写必须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单位代码一致,漏填、错填视为无效,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

2.审核

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系统申报数据当天完成初审;请各主管单位依据初审意见于2022810日前完成修改,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在系统关闭后进行第二次审核,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审批。

3.公布

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市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系统向各主管单位公布审批结果由市财政局下拨培训经费到各单位

4.执行

各主管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审批意见,在部门年初预算经市人大批准下达后组织实施培训,并接受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在开班培训的五个工作日前,按照系统流程上报培训包申请表、疫情防控方案、发布培训项目、培训报名审核等相关信息。

5.评估

在培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各主管单位必须登录系统完成教培管理、结算金额等信息录入。未完成项目信息的单位,将调减该单位下一年度培训预算

(二)相关要求

一是主管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统筹安排本级和二层单位全年的培训计划,按要求汇总上报系统。系统不再为二层单位另设账号密码,请按照“柳州市培训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的申报要求,在系统进行填报。

二是市外培训项目数核定原则。每班次不超过60人。在编人员120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控制在每年1个班次;在编人员60-120人的单位原则上控制在每一至两年1个班次;60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控制在每三年以上1个班次。

三是市外培训项目,原则上按照柳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名单选择承办机构。为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每年5-6月和11-12月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外出项目。市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向市委申报

四是市内培训项目,必须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实际需要制定计划,避免培训项目冗杂,且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原则上每班次不少于30人。

五是通盘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原则上各单位在柳州市内开展组织培训,励引进区外优质教育资源在本市开展培训,鼓励聘请师资采取线上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鼓励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联合两家或以上主管单位组织业务培训,节约培训经费。

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科0772-2825472


附件:

1.2023年度培训计划申报表

2.柳州市培训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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