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州市第四批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补贴公示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3 16:55  
| 作者:
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9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文件精神,经扶贫车间在城区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市人社局复核,下列单位符合申报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从 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8日。如发现有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联系电话:2827582。
附件1:2020年柳州市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补贴条件及标准
附件2:2020年柳州市第四批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补贴(公示)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
2020年柳州市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补贴条件及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文件精神,就业扶贫车间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与带动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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